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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谋划住建行业发展思路调研的通知

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谋划住建行业发展思路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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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1-09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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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谋划住建行业发展思路调研的通知 鄂建办〔2017〕39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了解今年住建工作完成情况和未来五年及2018年工作谋划情况,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由厅领导带队,组成9个调研组,于11月下旬分赴各地开展调研工作。现将有

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谋划住建行业发展思路调研的通知

【概要描述】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谋划住建行业发展思路调研的通知 鄂建办〔2017〕39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了解今年住建工作完成情况和未来五年及2018年工作谋划情况,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由厅领导带队,组成9个调研组,于11月下旬分赴各地开展调研工作。现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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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谋划住建行业发展思路调研的通知
 
鄂建办〔2017〕39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了解今年住建工作完成情况和未来五年及2018年工作谋划情况,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由厅领导带队,组成9个调研组,于11月下旬分赴各地开展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本次调研工作从11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各调研组确定。
  二、调研内容和重点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情况。
  (二)2017年住建行业发展情况,包括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全年主要经济指标预计、突出工作亮点与经验、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三)未来五年及2018年住建行业走势分析,主要是新时代全省住建领域有哪些新特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哪些具体体现、面临哪些新机遇和新挑战。
  (四)未来五年及2018年住建工作发展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关键措施。
  (五)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
  (六)关于大走访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地调研安排
  第1组:李昌海同志赴荆门市、随州市调研,成员余振武、万应荣,联络员万应荣(13871132696);
  第2组:黄祥国同志赴咸宁市、恩施州调研,成员张明豪、卢修华、王海生,联络员张明豪(15697170999);
  第3组:傅继成同志赴武汉市、黄冈市调研,成员曹向东、舒和平、黄  弢,联络员舒和平(13871158168);
  第4组:金  涛同志赴宜昌市、天门市调研,成员王同初、阮  斌、邵  凯,联络员阮  斌(13971072697);
  第5组:童纯跃同志赴仙桃市、潜江市调研,成员洪盛良、刘  忠,联络员洪盛良(18672353265);
  第6组:李  斌同志赴黄石市、荆州市调研,成员叶  兵、樊  伟,联络员叶  兵(18064002799);
  第7组:胡贵玉同志赴襄阳市、孝感市调研,成员陈建军、杨新华,联络员杨新华(13971509681);
  第8组:谈华初同志赴鄂州市、神农架林区调研,成员杨东、刘中强,联络员刘中强(13971005987);
  第9组:李晶杰同志赴十堰市调研,成员张晓曦、戴剑锋,联络员张晓曦(18907167998)。
  四、有关要求
  (一)各调研组在调研时,要结合住建行业实际,积极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决策部署和厅党组提出的九项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深入调研。
  (二)调研组要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听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力求全面准确掌握实际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行业发展的工作举措,谋划好未来五年及2018年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
  (三)各市州住建部门关于2017年工作情况的初步总结和未来五年及2018年工作安排的书面材料(含电子版),请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送我厅相应的主管处室(单位)和调研组。
  (四)各调研组在充分掌握情况、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于12月10日前交厅研究室汇总。厅研究室形成总调研报告,于12月20日前提交厅党组审定。
  (五)实地调研工作请各地住建委统筹协调做好安排衔接,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与调研组联络。各地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准备相关材料并做好汇报,提供的情况要真实、准确,经得起检验和核查。
  (六)调研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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